废塑料、废金属(废钢铁、废不锈钢、废铜、废铝、废锌)、废纸、废纺织原料、废糖蜜、废木材.....,这些本来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却因为有一些不良企业、个人利用政策法规不完善或执法空隙,泛滥进口洋垃圾,造成垃圾围城,民众反应强烈,谴责声不断。 更有有识之士花费大量时间、精力时间,暗访我国沿海多省份,并远赴重洋调查了解,发现了许多不为人知的进口洋垃圾的内幕。美国的废弃塑料,英国的医疗垃圾,最后的归宿竟是漂洋过海,在中国沿海的码头卸货,在中国大陆生产加工,造成污染现象比比皆是。 实际上,我国大陆对进口洋垃圾有着法律上的明确规定,有允许的、有禁止的;有限制许可的,有自动许可的。就目前法律法规来讲,允许进口的废料被称为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这些都是根据废料对环境的污染风险和对我国资源短缺补充性做出的划定。因为作为资源需求大国和资源匮乏的国家,再生资源如被引导有效可持续利用,不但可以有效缓解国内资源短缺的现状,还可避免废物丢弃造成的环境污染。根据我国目前法律法规,国家对废塑料、废金属(废钢铁、废不锈钢、废铜、废铝、废锌)、废纸、废纺织原料、废糖蜜、废木材等废料,采取自动进口类、限制进口类的分类方式予以管控,此类废料成为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俗称废料或废物原料。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有较好的资源和环境友好性,"是一种放错位置的资源"。进口废物原料是对我国资源匮乏的有益补充,所以国家才允许进口。对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家从国外供货到国内收货,再到加工利用,甚至加工产生二次废料的处置都进行细致审核。目前,进口废塑料、废金属、废纸、废纺织原料、废糖蜜、废木材等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需要办理废料进口AQSIQ境外供货商注册登记*、国内收货人登记*、废料进口许可证(即环保批文、进口许可证、废料进口配额),在实施出口运输时,境外供货商还要申请CCIC装运前检验,检验合格方可起运。中国检验检疫、环保机构在审批时,尤为注重申请企业本身具备的质量管理控制体系的建立和执行,以检验判断申请企业的预防污染、处置污染等的能力与条件。 制度已然制定,执行就是关键。本人认为国家应采取“适当放宽准入门槛,严格逗硬后续监管”的方式来解决目前进口洋垃圾泛滥现象。“适当放宽准入渠道”就是在审核资质和硬软件条件时,让具备业界一般规模的企业准入,只要其能保证,或通过风险评估其具备防污染条件即可。“严格逗硬后续监管”,这是关键中的关键,让更多的企业进来不是鼓励或放任污染,而是体现公平和更多的经营机会,但在此基础上,对企业加强后续监管。监管具体分两方面:一、加强日常条件具备性巡查,一旦发现失去当初申请条件,立即撤销许可;二、严厉惩处。对经查已造成污染或有大的污染风险而不停止整顿的,应采取严厉的惩罚方式,包括环保资质撤销、企业营业资质吊销、巨额罚款、追究刑责,唯有这些行政性、**性手段并用,才可能起到更有力度的惩戒效果。这一重任落在新生效实施的环保法等法律法规的肩上,但更有赖于执法**部门一以贯之地执行。 国环正通专业提供废料进口方面咨询,与企业携手创造绿色环保家园! 如有意进一步探讨或了解更多,欢迎致电!